64阅读

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
本站广告仅展示一次,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,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

第2章(第1页)

池家自大锦开国以来,光是死在战场上的先辈就有八男三女足足十一人,不可谓不是满门忠烈。

可惜好竹出歹笋,到了原主这一代,能当家的男丁死了个干净,女眷又被勒令不得碰刀枪剑戟、斧钺棍棒;顶上倒是还有一个长兄少年成名,刚过十六岁就被封了将军,却在剿灭蛮夷的战争中不幸被流箭划伤,沾了毒气,不到弱冠便死在边疆。

消息传回锦都,宁平侯府上下缟素,老夫人听闻噩耗卧床不起大病三月。

大概是为了给老夫人冲喜,也或许是圣上感怀宁平侯府忠烈,丧事刚一办完,便破格让当时年仅十岁的原主袭了爵,成为锦朝历史上最年轻的小侯爷。

老夫人、夫人自是不敢再让原主习武练剑,唯恐含在嘴里都怕化了;皇帝对这位小侯爷更不必说,不仅吃穿用度一应从宫中私库拨给,还三天两头召其去宫里小住,简直当亲儿子待。

——也不对,亲儿子也没原主待遇这么好的。

不考校功课、不要求骑射,由着他性子,想学什么学什么,想玩什么玩什么。

大冬天的说一句馋岭南的荔枝了,陛下就能连夜派人从锦都城出发,疾驰三千里,累死八匹马,只为在除夕宫宴让宁平侯府餐桌上多上一道旁人都没有的荔枝炖肉。

承平帝曾在宁平侯府老夫人病时殷切许诺,将以天下之宝抚养池舟,只要这天下一日姓谢,便有宁平侯府一日锦绣长安。

便是这样金尊玉贵,家里宠、宫里疼的,养成了原主一身骄纵纨绔性子。

笔墨不通、骑射不精便罢了,竟然行事荒唐、蠢钝如猪。年纪轻轻声色犬马、酒色财气,当之无愧帝都第一纨绔,无半分可取之处。

平日里出入烟花柳巷、秦楼楚馆,闹得再荒唐总有家室门第在那撑着,出格不到哪儿去。

可是千算万算,大锦朝也没一个人想到他竟垂涎美色到了强求皇子为妻的程度。

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,这样匪夷所思、说出来都合该被砍头的请求,承平帝居然只是思考一晚便答应了。

他答应了!

池舟看文的时候把这当笑话,吐槽了一下作者的剧情设置倒也就过去了。可等他自己穿到了书中,成了那个没脑子的反派,池舟一闭上眼睛就能想到原文中原主最后的下场。

【池舟在监牢里待了多少天他已经记不清了,最开始还能在墙上画正字记时,可等十指皮肉也被削干净,露出森森白骨后,便再也没办法动作了。

不时有狗吠声在角落响起,和铁链碰撞的声音相错,给人一种随时会被它扑上来撕咬的错觉。

或许也不算错觉,毕竟从胸口到手臂、从大腿到脚背,池舟身上割下来的每一块肉都喂了那条名叫金戈的狼狗。

按理来说人养的宠物是不该吃人肉的,但谢鸣旌是个疯子,养宠便也疯得不像话。

热门小说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