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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三还是如期而至。
即使我一整个下午都忐忑不安,甚至萌生不如退掉算了,但放学鐘声一响,我还是收拾书包,搭往一中街的公车。
随着公车摇摇晃晃,我看了一眼与妈妈的对话,没什么动静,事情安排得稳当,我却忘了先跟她说一声,也分不太清楚自己是真忘了,还是单纯不想说。
她每週三要值晚班,我只要早她一步回家,就能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。
一切如常。
到补习班时,距离第一堂课还有一些时间,我照着柜檯的指示上了四楼,走廊的灯亮得均匀,脚步声却显得格外清楚。
经过二楼时,还能见几个他校学生已经霸佔二楼的自习区,有些人包包一扔,又跑下楼要去逛一中街,嘴上说是要寻晚餐觅食,其实就是去放放风。
年少的躁动被安在一套整洁制服里,自然是关不住也留不住,仅只需要开一个小开口,能让他们偷间就已经足够了。
再说,来补习班的人多半分为两种,一种是真想唸书,另外一种是被压着来唸书。
不过仔细一想,我恐怕是要成为他们之外的第三种,属于不想回家,还外加来见初恋的。
这一瞬间,我才再次正视了吕子齐是初恋这件事,也不枉费我思来想去了几晚。
总觉得自己好像得为吕子齐立一个名号,就好比算式中x必须有意义,才能解得出答案。
既然如此,那也只好用「初恋」二字来定义了。
教室在三楼的最边间,我站在门外,上头的牌子写着「英语口说班」,光是看到这五个字,就足以让人心跳加快,不由得深吸了一口气,才推门进去。
里面已经有人了,我几乎是在看到那个背影的瞬间,就知道是谁。
是姚钧。
他坐在靠窗的位置,桌面乾乾净净,只放了一本讲义,他没有回头,却像是早就预料到会有人进来。
原来他也有上啊。
要是用吴依珊的话来说,我跟吕子齐的重逢是命运邂逅的话,那么我跟姚钧就是冤家路窄。
上个口语班也能遇上,这一中街里里外外不都是补习班吗?偏要选上同一间。